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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央行征信管理条例有望年底出台
发布时间:2017/4/6人气: 1134

来源于: 凤凰网财经 

        央行酝酿7年之久的《征信管理条例》有望于今年年底前推出。

        记者获悉,6月底,央行行务工作会议审议了《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权威人士透露,这意味着该条例的推出进程将大大加快。

        “不久该条例将正式提交国务院。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讨论审议,该条例有望于今年底正式推出。”上述人士估计。

        此前,《征信管理条例》已被国务院法制办列入2009年一类立法计划中。

        上述人士称,《征信管理条例》属于国务院行政法规。由于条例内容涉及到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多个部门管辖范畴,采取国务院条例形式更利于条例内容的贯彻实施。

        《征信管理条例》除规定信用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外,还将规定信用评级的内部制度、业务、流程、信息披露等。

        征信难题

        征信条例立法起于2002年。

        当时,由人民银行牵头、17个部委参加,建立了征信工作小组,开始研究提出《征信管理条例》草案,但因为涉及部门比较多,各方面要取得完全一致的认识并不容易。

        此后的7年时间里,虽然媒体报道屡屡传出征信管理条例将出台的消息,但是其进展却一波三折,几多沉寂。

        权威人士称,该条例内容之所以一改再改,迟迟难以推出,关键的问题在于两方面:一是信用评级机构如何规范管理,二是企业和个人征信信息该如何使用。

        目前,就前者而言,信用评级机构基本处于多龙治水态势,根据所评级的产品不同,而从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分管。

        比如,银行间市场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评级,归属央行对评级机构进行审核和资质认定,而涉及企业债的评级,由发改委对评级机构进行资质审核,同样,公司债由证监会负责资质认定。

        分业管理,不仅强化了部门分割,而且加大了行业规则的制定的协商成本。而此过程中,信用评级机构也一直处于多头管理、又缺少监管的尴尬境地。

        根据央行统计数据,截至2008年末,纳入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统计的机构有80家,专职评级人员达到了2030人。但是地方评级机构人士透露,不在央行统计范畴的地方评级机构“大有人在”,估计全国的评级机构可能达到一两百家之多。

        但遗憾的是,迄今全国到底有多少大大小小的评级机构,并没有一个权威部门能给出准确数字。

        如何规范管理评级机构,成为本次《征信管理条例》绕不开的一个内容。

        就征信信息而言,同样存在规范采集与部门协调的难题。

        2003年,央行设立征信管理局,并于2007年完成征信管理局与征信中心的正式分拆。从目前的工作来看,央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分别以信贷信息采集为核心,覆盖了环保、质检、税收、社保等信息,实际上已经在渐进式完成由单一信贷征信向联合征信的转型。

        在此转型过程中,央行遇到的最大难题即是法律法规的缺失。

        央行征信管理局局长邵伏军上任之初在接受中国政府网采访时就坦言:我们的工作中遇到最大的问题还是法律的缺失问题,到目前为止信贷征信管理法规还没有出台。目前的管理都是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的,但是有些问题部门规章是解决不了的,立法层次还不够高。

        除此难点问题之外,他提到的另一个难题就是“部门、行业以及地方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方面的协调和统一还要进一步加强”。

        对此,某地方政府负责地方征信管理的人士也指出,当前,各级地方政府都在依托当地的行政管理部门,打造自己的征信平台,这部分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如何规范,也是一个问题。

        而对于央行的征信平台建设而言,其未来如何探索其可持续经营之路,对于信息的采集与使用如何管理,亦有待条例给予明示。在2006年,中编办批复央行成立征信管理中心之初,即已申明该中心为人民银行直属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但迄今,征信中心依然采取“信息采集与使用”双向免费,如何“经费自理”,未来发展路径有待全新探索。

        尴尬评级业

        事实上,无论是征信还是评级,都因为法律保障缺失而问题丛生。

        劣币驱逐良币,这个扭曲的故事正在国内评级行业上演。

        在央行举行的一次小范围论坛上,中诚信一位高管坦言,我国评级行业由于缺乏对评级机构的有效评价机制和与之相配套的惩罚淘汰机制,使得评级机构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成本很低,收益却很大。包括市场占有率的提高及收入的提高,这导致评级市场存在以承诺高级别和压低评级费用的方式来招揽业务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事实确乎如此。

        今年上半年,岳阳城投债事件在将地方投融资平台问题曝光的同时,亦使第三方评级的公信力问题备受质疑。

        对此,某全国性评级公司高管认为,由于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时间较短,评级机构的评级质量难以得到检验。历史违约率和损失率是评价评级机构评级质量的依据,而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较短,目前还没形成用于评价评级质量的违约率,这使得评级机构评级质量难以得到检验,也导致评级机构评级行为的短视。

        而垄断与不充分竞争,可能是所有问题的根源。

某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垄断是中国评级市场发展缓慢和市场化程度低的根源。

        他告诉记者:“评级市场有垄断,就那么几家,由监管机构指定认可评级公司的方式是不合适的。”

        这有点像是一场“圈地运动”。目前,无论是信贷评级抑或债券评级,均由不同部委确认评级公司的准入资质,这导致评级公司不得不既示好于各大部委,又示好于派发评级费用的“被评级企业”。

        中金公司一位固定收益部人士指出,2008年初,宏观经济已有恶化迹象,但国内债券评级仍以调升为主,负面评级仅占全部评级调整的17%,而且其中62%集中于四季度。而穆迪在2008年亚太区前三季度连续负面评级超过正面评级,截至10月,前者是后者的4.8倍。

        但对此,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周沅帆指出,不能简单地比较两家评级公司的评级结果,评级没有对错之分。

        但不争的事实是,公信力下降已经成为评级公司面临的最大尴尬,这亦导致不少大型金融机构直接采用内部评级,而摒弃外部评级。

        中信证券债券部门一位人士指出,在做债券投资时,只用内部评级,而不采用外部评级,其内部评级的假定情况会比外部评级更严格。

        建设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也表示,外部评级几乎不用,他们做的“肯定不如我们自己的好,因为我们的客户数据更充分,行业把握力更强。尤其在交易对手信用评级方面,银行更强”。

        种种原因造成,迄今为止中国的评级行业依然处于“有行无业”的态势,更多仰赖政府强力推动实现自我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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