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企业信用评级 | ||
| ||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基础。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纲要指出: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到2020年,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基本建成,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诚实守信者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2013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发改财金[2013]920号。文件提出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主体信用记录。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信用评级报告书。 1、主要用于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资质认定管理、市场准入政策制定等工作中,获得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还可用于产品样本、广告和促销活动中宣传使用,提高企业的整体公信度,促进经贸合作的成功率。 2、可衡量合作方的信用程度,以防范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 3、可在企业融资活动中作为重要资信依据,金融单位可藉此防范贷款风险。
4、可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自身信用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经营策略发展方向等。
招投标信用评级申请电话:028-8557 1589 四川中诚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 |